⒈ ?古時的一種歷算方法。
⒈ ?古時的一種歷算方法。亦作“鬭分”。見“斗分子”。
引《北史·儒林傳上·李業(yè)興》:“業(yè)興 乃造《九宮行棊歷》,以五百為章、四千四十為蔀,九百八十七為斗分,還以己未為元,始終相維,不復移轉,與今歷法術不同?!?br />宋 沉括 《夢溪筆談·象數(shù)一》:“歷法步歲之法,以冬至斗建所抵,至明年冬至,所得辰刻表秒,謂之斗分?!?/span>
1.舉頭咫尺疑天漢。星斗分明在身畔。別來無翼可飛騰。何日得重登。
2.戰(zhàn)斗分隊的指揮官既要積極主動,又要堅決果斷。
3.戰(zhàn)斗分為兩種,一種是為了生命而戰(zhàn)斗,還有一種是為尊嚴而戰(zhàn)。